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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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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镇江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 镇江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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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有关重点耗煤单位: 2017年1-7月份,全市规上企业共计用煤1347.08万吨,同比增长4.42%,增加56.99万吨。对照全年任务,1-7月份不降反升,8-12月需完成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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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镇江市超标粮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 镇江市超标粮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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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交办信访问题处理到位,现将《镇江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专项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和迎检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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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7年茅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点任务分解》已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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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镇江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5日 镇江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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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构建全市图书馆服务体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9日 关于构建全市图书馆服务体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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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为深入推动我市节约集约用地和“双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城镇建设用地提效工程的意见》(苏国土资发〔2017〕177号)、《关于调整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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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经市规划委员会第二次全会讨论通过,市政府决定对《镇江市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镇政发〔2012〕24号)作如下修改,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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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镇江年鉴(2012)》共设41个类目、231个分目、2000多个条目(图表),全面反映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贯彻落实中共镇江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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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经市领导同意,现将市体育局《镇江市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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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质和人民生活质量,加快生态城市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目标,根据《国家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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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领导同意,现将市人口计生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暨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镇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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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三山”景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2013年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打造千亿元旅游产业的关键之年。全市旅游行业要抢抓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机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创新争先,实干兴旅,按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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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部委办局: 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指在社区范围内按照一定地域和人口,把社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并实施网格内居民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的一种社区管理模式。近年来,各地积极有效的实践证明,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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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市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市区住宅小区阳光房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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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1〕143号),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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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2016年是我市“产业项目突破年”,市政府首次将工业技改项目建设列为重点考核的工作目标任务。为切实加大工业有效投入,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取得预期成效,特制定如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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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经市规划委员会第五次全会讨论通过,市政府决定对《镇江市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镇政发〔2015〕10号)作如下修改,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第二章第三条(一)1.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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